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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,作为一名医药市场的接触者,非常赞同和欣赏,目前国家大力推进的医改事业,并对其所做的努力及成果表示非常的肯定、拥护和支持。
我,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,一名深受医改恩惠的普通国民,对国家目前积极开展的医改也不乏个人的感受和感慨。
之所以揭露目前医改后医药市场的弊端,目的只在建议国家对医改进行再次的深思并推行实际而有效的政策。
我们都知道,国家推行医改,终结目的是:1)让普通老百姓用好药 2)让广大老百姓看病少花钱;二者是互相结合的,否则,就失去了医改的目的。说的可是很通俗了吧。
但是,据我所接触的医改过程及之后的情况,并非如此,现就我真正接触的事实来进行一下实际陈述及个人点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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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象一、招标过程中,很多省市级招标办,毫不犹豫的把进口产品列入第一层次。
分析一、进口产品肯定比国产药品的质量、疗效就好吗?据我所接触的某产品,该系列进口药品在疗效及市场占有率根本不如某国产品牌。国家实行改革开放,也不能如此肯定进口药品并如此否定国产药品吧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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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象二、医院对药品实行一品双规,好事,但缺陷也很明显。竟然把含有某同样成分而功能主治完全不同、不冲突、相差万里的药品也实行一品双规。
分析二、太可笑了,即使是一名对医药知识丝毫不懂的人,也深感可笑。医院工作者,都是对医学知识相当丰富的专业人士,也会做出如此荒谬的呆板的僵化的规定。可笑之至,竟然不能把国家政策活学活用,可谓可悲也。只不过含的主要成分之中一样,就把两种功能主治完全不同的药品无形之中作为同类品种。这是医院工作者的可悲,是对国家政策理解的可悲,是对广大老百姓的可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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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象三、医院的药房托管,是好事,我大力支持并拥护,但是,医药商业公司强退疗效好、利润低的药品,而强行把疗效一般、甚至有副作用的、利润高的药品进院。
分析三、我只能对医药商业公司说:你很卑鄙,你很无耻、你很不负责任!即使医院对疗效好的药品提单,商业公司也会无视提单,换药配送。可怜阿!医药商业公司无视患者的利益,只看见利润、金钱,无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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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象四:据我所接触的某骨伤用药,中标价42,省级代理给下级的利润高达23.
分析四:我没研究过医药的研发、生产流程的耗费,但我学过数学,小学水平的朋友也会进行粗算。中标价42-省级代理给下级代理利润23=19,全国代理给省级代理会是多少价格?医药生产企业又会给全国代理多少价格?下面进行粗算--省级代理利润5,全国代理利润5,不高吧,最后该药的出厂价=9,而该药的成本又会是多少呢?医药生产企业也要生存吧?也要给员工发工资吧?成本究竟多少?我不知,做医药研发的朋友肯定清楚!大家看看吧,成本6元左右的药品,中标价高达42,医院给患者的价格又是多少呢?从成本价到处方价,也会是8倍吧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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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重申,我积极拥护、强烈支持国家的医改,并对国家医改所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和赞赏!但有些市场弊端,是客观存在的,是实际发生的。我只对目前存在的某些弊端进行针砭,直言不讳!我要做一个有血有肉的国民,要做一个有良心的医药销售者,要做一个对国家,对民族,对大众负责的良民!
希望我的客观陈述引起医改工作者的深思和重视,并推行积极有效的医改措施,关注民生,关注患者,做到真正的:老百姓看得起病,买得起好药!!!
阿弥陀佛,善哉善哉---------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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